依法打击网络谣言 沈阳公安公布3起案例
公安部党委决定将2024年作为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,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。沈阳市公安局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部署要求,持续保持对网络谣言的严打高压态势,重拳治理网络乱象,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,坚决维护网络公共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,现公布3起打击网络谣言的典型案例:
案例1网民徐某某等3人发布“有人跳立交桥”网络谣言案
1月7日,皇姑区崇山东路立交桥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,徐某某途经此处并用手机拍摄,在视频中称“过街天桥跳下一男子”。同日,徐某某朋友李某某将视频发送至工作群,称“该人检测出重大疾病”,随后梁某将此视频发布在某平台,并在留言区置顶自己留言,称“过街天桥,一男子从桥上一跃而下”。
徐某某、李某某和梁某在不了解事故缘由的情况下发布虚假信息,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对徐某某、李某某、梁某依法进行处理。
案例2网民薛某编造“杀人并盗取人体器官”网络谣言案
2023年10月,网民薛某为博取眼球,在短视频平台发布“恶性杀人并盗取人体器官”的极端恶性网络谣言,引发社会舆论恐慌情绪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,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案例3网民安某编造“传染病”网络谣言案
2024年1月,网民安某因与某洗浴中心产生纠纷,利用网络发布“沈阳市某家洗浴里面的温泉水有传染病”的不实言论,造成不良社会影响,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进行处理。
网络空间不是“法外之地”。沈阳公安在此提示大家,自觉抵制网络谣言,面对未证实的消息,坚决不做谣言的“编辑器”,共同营造文明诚信的网络环境。
沈阳晚报、沈报全媒体主任记者 杨硕